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新一届家委会的决定

时间:2024-11-19 点击:

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关于成立新一届家委会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总第十六届,以下简称“家委会”)。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家委会的性质与宗旨

家委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连接学校与家庭的重要桥梁。其宗旨是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与发展,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家委会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组织架构

主  任:孔秀莲

副主任:崔洪亮  石成霞

秘书长:黄霞

委  员:许琴    李敏  孙小梅  袁伟

曲艳芹  马青  曹秀芬  高雪倩

职  责:主任负责家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秘书长负责家委会日常事务及沟通协调,委员参与家委会的各项议事活动并做好联络各自年级的家长对学校工作及家委会工作进行落实。
‎  (二)家委会职责
‎   1. 加强家校沟通,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教育教学政策、活动安排等信息,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反馈。
‎   2.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为学校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   3. 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更注重孩子的品德培养、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发展。
‎   4. 组织开展有益的家庭教育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能力。
‎   5. 协助学校处理涉及学生权益的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   三、家委会的产生办法
‎  (一)家委会成员由各班级推荐产生,每班推荐一名家长代表作为家委会委员候选人。
‎  (二)学校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  (三)召开家委会成立大会,公布家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等职务及职责,并由学校领导颁发聘书,每一届家委会成员聘期为一年,到期换届。
‎   四、家委会的工作制度
‎  (一)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  (二)家委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  (三)家委会应定期通过家长学校及全校家长代表会议向家长通报工作情况,接受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   五、其他事项
‎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希望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委会的工作,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学校也将为家委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东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垦利校区

2024年11月17日